中国警察网讯 4月26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嫌疑人黄某主动到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投案,警方退回赃款2.7万余元。目前,黄某已被大冶警方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2018年10月22日上午,汪某匆匆来到东风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网络平台办理了贷款。办案民警安抚好汪某的情绪后,详细了解其被骗经过。
原来,9月17日,汪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自称可帮人提升信用卡额度的黄某(男,1994年生,还地桥人)。
“我当时就在想,银行都没办法,个人可以?”报警时,汪某坦言自己也曾怀疑,但侥幸的心理让他决定试一试。
当天上午11时,汪某与黄某在甘家湾某宾馆见面,汪某将自己的一张信用卡、一张储蓄卡和身份证交给了黄某。黄某表示所有操作都会当着汪某的面,这令汪某深信不疑。
随后,汪某“轻易”地将手机交给黄某操作。一番简单操作后,黄某帮汪某在某网贷平台上申请到两笔贷款,一笔成功了,一笔“失败”了。
直至10月18日,汪某收到某网贷平台的催款信息,才发现自己被骗。原来,当天,黄某用汪某的个人信息在该平台申请了19500元的贷款,又分两次将钱转走。
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黄某用同样的方式诈骗辖区居民刘某8100元。随后,警方对其进行网上追逃,与此同时,办案民警石维等人多次打电话做黄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
2020年4月26日,黄某主动到东风路派出所投案,并退回赃款2.7万余元。当日,该所将2.7万余元退还给汪某和刘某。
据黄某交代,他在帮助被害人提升信用卡额度时,趁对方放松警惕时,从网络平台申请贷款,并将相关短信信息删除,再告知被害人提额失败,被害人对此都是深信不疑,他因此“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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